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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硫化氢

文章来源:本站时间:2020-06-16 13:51:14 点击:
GHS危险性类别:
在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等规范系列标准中列出了如下事项:
该产品属于加压气体-压缩气体;金属腐蚀物,类别1;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类别1;急性毒性-吸入,类别3;呼吸或皮肤过敏-呼吸致敏 ,类别1A;对水环境的危害,类别1
标签要素:
警示词:
危险
危险信息:
性质与稳定性:在有机胺中溶解度极大。在苛性碱溶液中也有较大的溶解度。在过量氧气中燃烧生成二氧化硫和水,当氧气供应不足时生成水与游离硫。室温下稳定。可溶于水,水溶液具有弱酸性,与空气接触会因氧化析出硫而慢慢变浑。能在空气中燃烧产生蓝色的火焰并生成SO2和H2O,在空气不足时则生成S和H2O。超剧毒,即使稀的硫化氢也对呼吸道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并引起头痛,浓度达1mg/L或更高时,对生命有危险,所以制备和使用H2S都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防范说明:
1.产生硫化氢的生产设备应尽量密闭,并设置自动报警装置(不能根据臭味来判断危险场所硫化氢的浓度,硫化氢达到一定浓度时会导致嗅觉麻痹)。
2.对含有硫化氢的废水、废气、废渣,要进行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3.进入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密闭容器、坑、窑、地沟等工作场所,应首先测定该场所空气中的硫化氢浓度,采取通风排毒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4.硫化氢作业环境空气中硫化氢浓度要定期测定。
5.操作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戴好防毒面具,作业工人腰间缚以救护带或绳子。做好互保,要2人以上人员在场,发生异常情况立即救出中毒人员。
6.患有肝炎、肾病、气管炎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硫化氢作业。
7.加强对职工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8.安装硫化氢处理设备。
事故响应:
1.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脱去污染衣物,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及人工呼吸(忌用口对口人工呼吸,万不得已时与病人间隔以数层水湿的纱布)。 
2.尽早吸氧,有条件的地方及早用高压氧治疗。凡有昏迷者,宜立即送高压氧舱治疗。高压氧压力为2~2.5大气压;间断吸氧2~3次,每次吸氧30~40min,两次吸氧中间休息10min;每日1~2次,10~20次一疗程。一般用1~2个疗程。 
3.防治肺水肿和脑水肿。宜早期、足量、短程应用糖皮质激素以预防肺水肿及脑水肿,可用地塞米松10mg加入葡萄糖液静脉滴注,每日一次。对肺水肿及脑水肿进行治疗时,地塞米松剂量可增大至40~80mg,加入葡萄糖液静脉滴注,每日一次。
4.换血疗法。换血疗法可以将失去活性的细胞色素氧化酶和各种酶及游离的硫化氢清除出去,再补入新鲜血液。可用于危重病人,换血量一般在800mL左右。 
5.眼部刺激处理。先用自来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眼睛,局部用红霉素眼药膏和氯霉素眼药水,每2h一次,预防和控制感染,同时局部滴鱼肝油以促进上皮生长,防止结膜粘连。
安全储存: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间内
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5%
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应与卤素、碱类分开存放
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废弃处置:
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不能直接排入环境,安装硫化氢处理设备。
物理化学危险:
易燃气体。
健康危害:
1.中枢神经系统:以脑病表现为显蓍,出现头痛、头晕、易激动、步态蹒跚、烦躁、意识模糊、谵妄、癫痫样抽搐可呈全身性强直一阵挛发作等;可突然发生昏迷。
2.呼吸系统:可出现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少数中毒病例可以肺水肿的临床表现为主,而神经系统症状较轻。可伴有眼结膜炎。角膜炎。
3.心肌:在中毒病程中,部分病例可发生心悸、气急、胸闷或心绞痛样症状;少数病例在昏迷恢复、中毒症状好转1周后发生心肌梗死样表现。心电图呈急性心肌死样图形,但可很快消失。其病情较轻,病程较短,预后良好,诊疗方法与冠状动脉样硬化性心脏病所致的心肌梗死不同,故考虑为弥漫性中毒性心肌损害。心肌酶谱检查可有不同程度异常。
后遗症:疲乏、嗜睡、头痛、激动、焦虑、记忆减退等症状。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大气都可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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